市教育局规范教材教辅征订工作要求的通知文件
作者:周一坪
发表时间:2017-08-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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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市教育局
关于印发《株洲市2017年秋季中小学教科书、教学参考书目录》及规范教材、教辅征订工作要求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育局,全市各中小学:
根据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湖南省2017年秋季中小学教科书、教学参考书目录》的通知(湘教发[2017]26号)要求,市教育局对我市《2017年秋季中小学教科书、教学参考书目录》进行了审定,现将《株洲市2017年秋季中小学教科书、教学参考书目录》印发给你们,并就进一步规范株洲市2017年秋季教材、教辅征订工作提出要求。请各单位遵照执行。
一、明确征订责任主体。
各县市区教育局和中小学校要严格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2014年中小学教学用书有关事项的通知》(教基二厅〔2014〕1号)、《湖南省2017年秋中小学教科书、教学参考书目录》(湘教发[2017]26号)等文件精神,组织好2017年秋季教材、教辅征订工作。各县市区教育局和学校是征订工作责任主体,教育局负责人负有领导责任,分管领导和校长负有直接责任。请各单位务必严格落实,确保2017年全市秋季开学工作规范有序进行。
二、明确征订品种范围。
全市各县市区教育局及各中小学校要根据《湖南省2017年秋季中小学教科书、教学参考书目录》(湘教发[2017]26号),审定的《株洲市2017年秋季中小学教科书、教学参考书目录》,以及《株洲市中小学教辅材料推荐目录》(株教函[2017]98号)组织进行教材、教辅征订工作。各县市区教育局及各中小学校不得组织学生统一订购以上《目录》规定以外的教科书、教辅材料。凡学校自行开发的学科教辅材料可以免费提供给本校师生选用,不得以任何名义收费和统一配发,切实减轻学生负担,校长负有直接管理责任。各县市区教育局负责组织辖区内教材征订、教辅推荐选用和代购工作。
三、规范征订程序。
1.2017年秋季教材、教辅由株洲市新华书店统一发行。株洲市新华书店要根据各县市区教育局及学校对《目录》品种的选择,按质、按量、按期保证教材、教辅到位。
2.教材征订实行订单操作,根据《株洲市2017年秋季中小学教科书、教学参考书目录》,由学校负责人填写好征订单,《目录》中书目栏为必订,备注栏为选订。供教师、学生使用的教科书订单一式两份(一份留学校,一份交新华书店)。各学校的订单必须要由学校法人代表签字、盖章确认品种、金额。新华书店按订单供货,保证开学前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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