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质“三防建设”,提升“防控能力”
根据《南省教育厅、湖南省公安厅关于健全中小学安全风险防控机制的实施意见》,加强安全防范基础建设(特别是“三防”基础能力建设),学校门口必须设置硬质防冲撞设施、隔离区、家长等候区,提升安全风险防控能力,防范学校门口不发生个人极端事件、暴力恐怖事件。
我校积极响应和落实上级指示精神,米校长说:我们时刻要把师生的安全工作放在第一位,他亲自督办,总务科操办,保卫科协助,要求在最短时间内,按质按要求把硬质防冲撞设施建设好。最后,在全体同志通力协作下,两天就完成了此项工作,给学校师生平安又增添一个重要的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