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理事单位、中小学校及中小学教师: 按照我会2012年工作计划,将于今年6月进行本年度优秀教育学术论文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对象 全市中小学校校长、教师、教育研究人员和管理人员均可撰写论文参加评审。 二、参评论文要求 1、参评论文须紧扣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立足解决教育实践中遇到的各种具体问题,理论联系实际,观点正确鲜明,论述清晰明了,行文规范,非抄袭剽窃(凡抄袭文章一律不评奖),文责自负。 2、题裁不限。教育教学论文、教育叙事、教育案例、教学反思及教学设计等均可参评。 3、论文统一用A4纸打印。一级标题用小三号黑体,正文用四号仿宋体。正文中各级标题依此为:一、(一)、1、(1)。第一页为信息页。第一行:论文所属学科(分语文、数学、物理、化学、英语、历史、地理、政治、生物、艺体、管理及综合)。第二行:论文题目。第三行:单位。第四行:姓名。第二页起为论文部分。除第一页外,其他地方不得出现作者单位和姓名,否则视同格式不符不予评审。 三、参评办法 1、为方便广大教师将论文结果写进个人年终考核,论文评审将在6月上旬结束。各单位务必在5月30日前将参评论文(纸质文稿一份和电子稿)和评审费送交我会。 2、各县市区论文送本县市区教育局人事股或师训股,然后集中送评(每县市区不少于200篇)。株洲市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研究基地学校、株洲市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研究会理事学校,可由单位统一送评(不少于30篇)。各单位送交论文时须打印送评论文登记表一式两份(分学科打印),盖好公章,并交电子文稿(excel格式)(地址:株洲市教师培训中心办公楼五楼。联系人:张柳彬电话:22637807,邮箱:1310445058@qq.com)。不接受个人送评论文。登记表样式见附件。 3、每篇参评论文市级评审费40元。评审费由我会财务室收取。
株洲市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研究会 2012年2月1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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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2年度优秀学术论文评审工作的通知
作者:黄结珍 发布时间:2012/5/22 浏览:706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