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用电是学校安全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学校健康持续发展的必要保障。为了学校安全用电管理,规范用电行为,实现开源节流,防止用电事故的发生,保障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确保学校师生的安全,总务科经研究后做出管理制度。
(一)、实行用电管理责任制
1、 用电管理具体由总务科负责。总务科根据电业主管部门的要求对有危险的重要部位设立危险标志,防触电事故发生。总务科会经常组织管理人员进行检查、检修,规范学校的电路,检查用电设施的使用情况,保障学校的正常用电。
2、电工在维护维修用电设施时必须实行规范操作,不得乱搭乱扯,要符合规范要求。
3、总务科对学校安全用电负监督管理责任,要定期对用电安全进行综合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向校长汇报后,下达隐患通知书,限期整改,要落实到位。
4、未经学校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改变线路,不得乱搭乱扯。私自安装,乱搭乱扯的,学校追查当事人的责任,出现安全事故的,责任自负。
5、未经学校同意,教师不得私自安装更换电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