责任之先责己

作者:高二 佚名    发布时间:2010/5/31    浏览:721

责人之先责己

当正处于沐浴晨曦的生命在瞬间陨落之时,作为生活在同一片蓝天下的我们,除了对生命逝去的叹息,更多的该是静下来反思。

今天离“南平惨案”的发生已有数天,但惨案所带来的悲痛或许永远难以被抚平。对于这一群还未享受人生,甚至连人生是何物都不知道的孩子们来说,他们不明白这一切,因为一切都太快,太突然。而站在我们的角度来看,这的的确确是个血的教训。

坐下来仔细想想。在惨案发生之时为何得不到强力有效的制止,而是依靠学生家长和路人“见义勇为”把罪犯制服呢?这与我们的校园安全体制中存在的漏洞是难以分开的。没有受过专业训练的保安人员,没有专业的保安器材,更没有足够的人力护送学生。而平时所学习的校园安全知识只不过是出于形式上的,却难以有实效性。因而会让犯罪嫌疑人有漏洞可钻。

保护措施的不完善终究不是惨案发生的根源。常言道:无风,则不起浪。那么,这掀起万丈波涛的风究竟会是什么呢?在公安干警的百般盘问之下,得到了一个简单却令人感到毛骨悚然的答案——他仇恨社会。答案之简单自然不必多说,但可怕之处不知各位是否能有所察觉。

可怕之处不在于他对社会的仇恨心理而在于他之所以对社会仇恨的原因。首先,他是一名未婚的大龄男青年,必然存在的心理和生理的种种问题;其次,他还是一个真正意义上的无业游民,事业对他来说只不过是沙漠中的海市蜃楼,生活质量可想而知;再则,邻里之间对他的冷嘲热讽更是磨灭了他做人的基本尊严。在长期的压抑之下,产生某种变态心理是极为可能的。制造惨案只不过是罪犯用来宣泄,以及希望被世人所“关注”的不正当途径罢了。

我们不妨做个假设:如果弱势群体能够得到广大人民的关注,那么,他至于如此压抑以至于丧尽天良吗?如果你我都能懂得如何相互尊重,那么,他至于将一切得不满都倾倒于整个社会吗?如果大家能做到“他人背后不说人”,他会感到尊严扫地而感到无以立足于世间,从而确立如此变态的方法论吗?

虽说作案者的行为不可被原谅   ,但我们因该对他的他的人生遭遇抱有同情。如果你是个不懂得如何尊重他人,或是说你爱在别人身后说坏话,那么你应该静下来反思,而不是一味的指责作案者的残忍。其实,是你造就了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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