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大学2011年本科生自主选拔(含保送)招生简章
摘自厦门大学招生网
为进一步深化高校招生考试制度改革,积极探索多样化人才培养新模式,切实从考生兴趣出发,为考生提供更多选择机会,减轻考生负担,推进中学素质教育深入实施,根据《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 2010-2020 年)》和教育部关于高等学校自主选拔录取改革试点工作的有关规定,结合各自学校的总体目标和办学特色, 2011 年我校与北京大学(含医学部)、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北京师范大学、南开大学、复旦大学、山东大学、武汉大学、华中科技大学、 中山大学、四川大学、兰州大学、香港大学等十三所综合性大学决定在自主选拔录取中联合命题、统一组织笔试并共享考试成绩。我校 2011 年自主选拔(含保送)将继续采取“中学推荐为主,个人自荐为辅”的原则,欢迎各中学向我校推荐具有创新潜质、学科特长,以及全面发展、综合素质较高的应届高中毕业生。具体招生简章如下:
一、组织领导
我校在校招生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开展自主选拔(含保送)录取工作。
二、招生计划
我校 2011 年自主选拔计划占本年度招生计划总数的 5% ,择优选拔,宁缺毋滥。
三、报名条件
1. 申请我校保送生资格
( 1 )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奥林匹克竞赛全国总决赛三等奖以上的考生,信息学奥林匹克竞赛全国总决赛二等奖以上的考生。此类考生经我校审核合格可直接获得我校保送生资格,不需要参加自主选拔联考,但需网上报名并寄送材料。
( 2 )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和信息学奥林匹克竞赛省级赛区一等奖的考生,和信息学奥林匹克竞赛全国总决赛三等奖的考生。此类考生均需参加自主选拔联考,联考成绩优秀者方可获得我校保送生资格。
2. 申请我校自主选拔 A 类资格
( 1 )除上述具备申请我校保送生资格外的其他符合教育部本年度规定的具有保送生资格的考生(不含外国语学校中具有外语类专业保送资格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