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理工大学2011年自主选拔录取简章
根据教育部关于高等学校自主选拔录取改革试点工作的有关规定,为选拔具有创新潜质、学科特长,以及
全面发展、综合素质高的优秀高中毕业生,2011年我校面向全国开展自主选拔录取工作。具体实施办法下:
一、招生计划
2011年我校自主选拔录取招生计划拟为460人。
二、招生对象及报名条件
符合国家政策规定,身心健康,品学兼优,具有2011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资格,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高中毕业生,可以报名申请:
1、高中阶段参加全国数学、物理、化学、生物、信息学五个学科奥林匹克竞赛获得省级三等奖及以上者;
2、高中阶段获得地(市)级及以上“三好学生”或“优秀学生干部”荣誉称号以及在思想品德方面有突出表现并受到地(市)级及以上表彰者;
3、高中阶段,在某一方面(如科技发明、公开发表科技论文、文学艺术、文艺表演等)具有特殊专长或在我校所设的某一学科具有培养潜能者;
4、综合素质高、德智体全面发展,获我校优质生源基地或重点中学推荐者。
三、报名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