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师范大学2011年自主招生(含保送生)办法
摘自北京师范大学招生网
北京师范大学是教育部首批确定的22所开展自主选拔录取改革试点工作的高等学校之一。学校按照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以学生兴趣、特长为取向,面向全国应届高中毕业生自主选拔录取综合素质高、学习成绩好、兴趣特长突出的优秀学生。为做好我校2011年自主选拔录取(含保送生)工作(以下简称自主招生),特制定本办法。
一、 自主招生方案
2011年我校自主招生分三类:免费教育师范生类、学科兴趣生类和学科特长生类。申请者限报一类。
原则上,我校2011年自主招生录取人数不超过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5%。
(一) 免费教育师范生类
择优选拔乐教适教的优秀应届高中毕业生。
1. 申请条件
热爱教育事业,有志于长期从教,接受国家《免费教育师范生协议书》(点击链接)规定的权利和义务,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均可申请。
高中阶段:
1)省级优秀学生获得者。
2)自荐或优质生源校推荐的综合素质高、每学期期末考试成绩始终名列所在年级前茅者。
3)具有特殊才能,包括高中阶段在全国数学、物理、化学、生物、信息等学科竞赛中获得省级赛区三等奖(含)以上者;或在科技发明创造方面有突出特长和培养潜能者;或在文学、语言文化等方面具有特殊才能者;或具有其他特殊才能及突出成绩者。上述各获奖项目或成果的申请者须为独立或前两名完成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