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2011年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工作安排

作者:庞宇新    发布时间:2011/6/17    浏览:1666

湖南省2011年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工作安排

一、录取批次与时间安排

1.我省的招生录取工作分六批进行,各批次录取的院校和时间安排如下:

本科提前批:军事院校(含武警、国防生招生);公安院校(含警官、刑警院校)及政法院校的侦查学、治安学、刑事科学技术、边防管理等专业;其他院校,包括外交学院、国际关系学院、中国青年政治学院、北京电子科技学院、上海海关学院、教育部直属师范院校的师范专业、香港中文大学、香港城市大学等;航空、航海专业;外省院校(不包括除大连艺术学院和复旦大学上海视觉艺术学院以外的民办院校和独立学院)本科艺术专业和参加本科一批录取的在湘院校的音乐、美术本科专业;在湘本科一批院校分专业划线的艺术专业(主要包括:舞蹈、播音与主持艺术、广播电视编导、学前教育和服装设计与工艺教育[服饰表演方向]);参加该批录取的单独招生的院校。录取时间为7910日。

本科一批:重点本科院校和参加该批录取的一般本科院校。录取时间为71218日。

本科二批:参加该批录取的一般本科院校(含民办本科院校、职高对口招生本科专业)。录取时间为719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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