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教育科学研究院
关于开展2011年“湖南省教育教学改革发展
优秀成果”评选活动的通知
各市州教科院(所、中心),各县市区教研室(教科所),各有关学校:
为支持和鼓励广大教师、教育行政管理人员和教育科研人员积极投身教育教学改革发展的理论研究与实践探索,提高全省教育科研整体水平,加速教育强省建设进程,经研究,决定开展2011年“湖南省教育教学改革发展优秀成果”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成果范围
全省各级教育行政管理人员、各级各类教育科研机构人员、各级各类学校教师和管理人员均可提交参评成果。具体范围为:
1、教育决策咨询服务研究成果。关于教育发展规划、教育制度、地方性教育法规政策、教育管理体制与办学体制研究,以及教育发展的重点、热点、难点问题的研究。
2、各级各类教育发展研究成果。有关高教、基教、职教、幼教、特教、成教,以及民办教育、电化教育、社区教育改革与发展的研究。
3、区域教育和学校发展研究成果。关于地方和学校发展战略、学校管理、学校特色、校园文化、校本教研、教育教学、师资队伍、基地建设、学校与社区的研究。
4、教育教学改革研究成果。关于素质教育、新课程改革、教材教法、学法指导、学科实验、实习实训、教学考核与评价、教学经验、班主任工作等的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