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陈桂生 来源:教育参考
《教师是知识分子吗》评议
《教育参考》杂志2008年第4期发表
在当今中国教育舆论中,这是一篇少见的笔锋犀利的大作。作者正视我国教师状况的现实,一针见血地指出了问题,毫不含糊地表达了自己的见解,似乎显示出作者具有知识分子本应具有的社会责任感和干预社会生活的勇气。尽管其中提出的问题是真是假,其立论能否成立,尚待分辨,即使错了,倒也错得明白,总比许许多多“对”得糊涂的应景之作,高出一筹。因为它能激发人们思考这个话题的动机。
唯其如此,这篇大作很快就激起了小小的波澜。尽管论争双方争论的话题枝叶扶疏,其中关键问题在于何谓“知识分子”,文中所指的“知识分子”是何等人物,所指的“教师”是怎样的角色,有什么理由期待(或要求)如此教师成为如此知识分子?就有不少可议之点。
一
何谓“知识分子”?
据称知识分子有三个主要特征。即:1.有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矢志不渝地追求自己所热爱的事业;2.坚持真理,维护正义,不因私欲而损害公众利益;3.内心自由,人格独立,不因外部依附而丧失精神尊严。
姑且这么界定吧!只是对这个界定还须加以分析。
1.关于知识分子的“知识”与“技能”。固然,知识分子通常都具有相当深厚的专业教养,但无须把跨越专业的学术渊博的通才排斥在外。此外,专才或通才是不是都得“矢志不渝地追求自己热爱的事业”,那只能说若不如此,便难以成为有建树的专才或通才。至于他们把自己的职业只作为谋生手段还是自己的事业,那是各人自己的事情。社会关注的主要是这类人物是否有真才实学。何况把所从事的职业作为自己的事业的人们,倒也不限于知识分子。
2.同样,“独立人格”不见得是知识分子特有的性格特征。芸芸众生中,也不乏具有独立人格的人物,而公认的专才或通才倒未必都有独立人格。只是社会有理由要求这类人才具有独立的人格。因为,他们既然成为专才或通才,就表示他们对于一定的事务比一般人懂得更多,认识更深刻,能耐更大一些。这类人物之所以可能具有独立人格,正由于他们所掌握的一定的真理,能够成为他们的精神支柱。他们既然掌握一定的真理,若不坚持与捍卫自己掌握的真理,将因丧失独立人格而不成其为知识分子。
3.“知识分子即社会良心”么?有高深知识与独立个性的人物,不见得都有“社会良心”。如果把“社会良心”理解为关注公共利益,勇于承担社会责任,那么芸芸众生中,也不乏这种热心公益的人才。“社会良心”恐怕更重要的是指维护一般人易于忽视的多数人根本的与长远的利益,而有较为深厚的专业教养与普通教养的人士,则可能比一般人更加懂得这种社会利益,更易察觉表面文章及狭隘功利的局限性。社会既然赋予精英以较高的社会地位与待遇,也就有理由要求他们承担相应的社会责任。他们如无回报社会的良心,也就愧对社会对他们的尊重与信任。
以上论述系以
二
尽管这种“知识分子”观念尚有可议之处,由于这里争论的焦点,不在“知识分子问题”本身,这就转向“教师是知识分子吗”这个本题。
1.谈到中小学教师是不是符合上述“知识分子特征”,首先要解决的问题,是该不该以此标准衡量中小学教师?退一步说,即使论定“理想的教师应当是知识分子”,还得问:这里所谓“教师”,究竟是单数概念还是复数概念?在为数达千万之众的中小学教师中,究竟有多少教师可能达到此种“理想的教师”标准。如果为数极少,少到同教师总数不成比例,岂不是流于空谈。怎能证明“理想的教师应当是知识分子”这个命题的合理性?单凭“想当然”而不顾实然状态,毕竟难以断定谁是“荒谬者”;或谓即使是极少数教师可能成为合乎如此理想的教师,也是好事啊!问题是作者已经照此标准,把多数“并不具有严格意义上的知识分子特征”的教师,贬为“不理想的”教师,其合理性何在?还得问一问:用杜撰的高标准苛求教师,算得上是正当的立论么?
2.这里既然讨论的是中国的中小学教师该不该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