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考作文,在万众瞩目中步履蹒跚
余党绪
在很久以前的一篇文章中,我这样评价我们的作文教学:
写作教育刻意回避现实的社会与人生,热衷于抽象概念与虚假命题的讨论,专注于写作技术与修辞技术的训练,结果把作文搞成了凌空蹈虚的道德口号、大而不当的人生讨论、抽象虚无的哲学玄想以及矫揉造作的造势煽情。
看看今年的作文命题,面对网络上鼎沸的吐槽声和嘲弄声,作为一个语文老师,我不得不说,我们在进步,尽管依然有缺憾,依然步履蹒跚,依然超负荷前行。但我坚信,教育的进步,就在于这一点一滴的改良,一步一步方能脚踏实地。那种凌空蹈虚的狂舞和大而无当的跃进,只会带来“进一步,退两步”的恶果。教育领域里的“哥白尼式革命”,灾难往往是滞后的,或许在数十年之后,我们才发现,当初我们得意洋洋播下的“龙种”,不过是一些令人恶心的“跳蚤”而已。
患了教育焦虑症的人们,也请稍稍放缓您的脚步,等一等我们这些命题专家和我们这些教书先生,让我们有足够的尊严,保持优雅的姿态,一点一滴地改良和推进我们的语文教育。
请您心平气和地听听我的看法——
矫揉造作的造势煽情终于退场了,这让我舒了一口气
世人为文,最高境界是声情并茂;最让人恶心的,就是“为赋新词强说愁”,为文而造情。情感是世界上最珍贵的东西,但也是最危险的东西,它容易伪装与包装,容易煽动与鼓动,容易沉溺和蛊惑。在人类历史上,不乏个人或者整个民族被邪恶的感情所鼓动而陷入迷狂和疯癫的记录。伪装的、缺乏道德和理性基础的情感,往往具有极大的破坏力。情感贵在一个“真”字,但恰恰在这个“真”字上,我们常常无从判断,无所适从。批阅学生作文,我们不太吝惜“感情真挚”这样的评语,这是一件很危险的事情,因为我们缺的,就是那双洞穿感情真伪的“慧眼”。同样,作文命题,若要在感情上做文章,必须慎而又慎,要创造真情流露的氛围,让学生能够自然而然的表情达意。否则,考生就只能造势煽情了,只能“伪抒情”了。这不是很可怕吗?从某种角度看,虚伪的情感比冷漠更可怕。
但是,高考写作,考生缺的恰恰就是这样一个自然表达的氛围和环境。
“抒情”几乎是安徽卷的标识。2008年,他们“带着感动出发”;2012年,他们“提篮春光看妈妈”。无论是“感动”,还是对“母爱”的礼赞,立意都无可厚非。但不要忘了,情感是私人化的、隐秘的东西,每个人都有自己的体验与理解,而且也很难说有好坏是非之分。一旦将其纳入公共考察的高考,要按照固定的标准来评判分数,复杂性就来了。就以“母爱”为例,人皆有其母,但未必人人都体会过“母爱”。对于孤儿、弃儿这样的人,这样的题目或许太残酷了。前不久有个新闻,说某地有个被遗弃的孩子,被人收养后上了美国名校,回来寻找生母,竟然一下子来了好几位女士,自称是她的生母。我不知道这个孩子该怎样理解“母爱”,至少她的理解会与众不同吧?倘若这个“弃儿”写“提篮春光看妈妈”,她究竟该怎样着笔呢?她若真实地表达了对“母爱”的另类理解,会否被考官们判为感情不健康呢?
至少,这样的题目对她来说是不公平的。
其实,母爱对于孩子,就像阳光、雨露和水,自然而然,身在其中而不自知,天天沐浴而不觉察。正是在这样的水乳交融中,才形成了自然的母子之爱。如今,在一个高考考场上,让几十万考生集中“火力”地抒发对母亲的感恩,并通过这种方式来获取进入高校的资格,这让我产生了很多不太友好的联想。某校将几百个家长召集到学校大操场,让学生为父母洗脚,行跪拜礼,我不知道那些家长能否泰然自若地领受这样的大礼?这也让我联想到了鲁迅先生那篇著名的《我们现在怎样做父亲》:“抹煞了‘爱’,一味说‘恩’,又因此责望报偿,那便不但败坏了父子间的道德,而且也大反于做父母的真情,播下乖剌的种子。”这种表演式的感恩教育,恐怕正好亵渎了无私的“母爱”。孩子或许会误解:父母养育我,劳心劳力,好像就是为了得到加倍的感恩和报答,而不是出于对子女的无私的爱。
这样的作文,无非鼓励学生为文而造情,甚至为文而造假。当年为了写“战胜脆弱”,就有学生编造父母患癌的谎言。不恰当的追求崇高,必然陷考生于不义的境地。当我们谴责考生们撒谎的时候,我们是不是也该反思我们的命题,这不是逼良为娼么?
退一步讲,即便学生表达的感情是“真”的,也未必一定是健康的、理性的、合乎道德的,应该推崇和奖励的。不得不承认,这世界上有许多自私自利的爱,尤其是父母之爱,有的甚至是相当盲目和狭隘的。教育,就是要引导人们认识这本能感情的局限,而将狭隘的爱转化为大爱、博爱。正如孟夫子所言: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
不是说情感不重要,而是说情感不适合考试,不适合标准答案,不适合僵硬切割。能够通过考试来检测的,主要是一些公共知识与公共逻辑。
因此,抒情类作文,命题要慎之又慎。
理解了这这一点,我们就要高度评价今年的命题了。今年有两个题目与亲情相关。一个是全国卷(一),另一个是重庆卷。
因父亲总是在高速路上开车时接电话,家人屡劝不改,女大学生小陈迫于无奈,更出于生命安全的考虑,通过微博私信向警方举报了自己的父亲;警方查实后,依法对老陈进行了教育和处罚,并将这起举报发在官方微博上。此事赢得众多网友点赞,也引发一些质疑,经媒体报道后,激起了更大范围、更多角度的讨论。(全国卷一)
一个刚上车的小男孩请公交司机等一等他妈妈。过了一分钟,孩子妈妈还没到,车上乘客开始埋怨,说母子俩耽误了大家时间。这时,那位腿有残疾的母亲一瘸一拐地上了车,所有人都沉默了。(重庆卷)
这两个题目让人眼睛一亮。它不是局限在私人情感的层面讨论亲情,它的价值,恰恰在于它将私人的亲情置于公共的社会领域,引导考生重新审视“私情”与“公理”的关系。女儿举报父亲,在传统观念看来是大逆不道的,所谓“子为父隐,父为子隐”是也。传统社会将孝道作为国家治理的手段,在家做孝子,出门做忠臣,忠孝要两全。“以孝治天下”,必然要父子相隐。“隐”与国家法律是天然冲突的,即使在古代也受到了诸多挑战。《史记》记载有石奢的故事,石奢父亲杀人犯法,使石奢陷入了忠孝不能两全、情法不能兼顾的境地。他先放走父亲以尽孝心,再拔剑自刎来表白忠心。用自己的性命来实践“父子相隐”,足见私人情感与国家法令之间的紧张程度。
在现代法治社会,这个观念受到了强烈冲击。法治社会,意味着公民们首先要服从国家法令,遵循社会的公共规则。命题者意识到了这一点,在命题上做了精心的设计。小陈是在父亲“屡劝不改”、“陈迫无奈”的情况下,“出于生命安全的考虑”举报父亲的,而且她的举报也讲究方式,是通过“微博私信”举报的,保护父亲的名誉和脸面。换句话说,这女生是在迫不得已的情况下,借助公权力的干预来保护自己和家人的生命安全。这自然与传统意义上的孝道相违背,也与现代人所极端厌恶的忤逆与叛卖不同。还有人说小陈是大义灭亲,其实也谈不上“灭”,只是“兵谏”而已。这样的行为有人质疑,有人赞叹,并不奇怪。事实上,无论是赞叹还是质疑,都是有道理的,因为行为本身就具有复杂的内涵,很难用道德高调“一言以蔽之”。命题者大概也希望看到各种观点,真是大费心机,匠心独运,值得赞扬。
第二个材料,表面看是乘客们缺乏人情味,但仔细分析,就会发现,一开始小男孩请求司机等待一分钟,大家并无怨言;过了一分钟,其母还未上车,大家才开始抱怨;而当乘客们发现这位母亲“腿有残疾”后,又“都沉默了”。可见,乘客们也有爱心,有同情心,有自责、自省之心。我们每个人都可能是那些乘客中的一员,谁也不该受到无端的责备。残疾人应该得到尊重和优待,乘客们也尽到了道义上的责任,大家都没错,但却都感到别扭。我们可以责怪乘客们太性急,一分钟也耐不住。但谁能说这一分钟对他们来说就是不宝贵的呢?根源在于,个体的特殊需求与公众的一般利益之间,在这里产生了冲突。这是一个复杂的问题,责备残疾人耽误了大家的时间,或者谴责乘客们不讲公德,都是不公正的。在这里,粗暴的道德审判毫无意义。可贵的是,命题人显然并不指望考生做出简单的结论,居高临下的指责人们自私、无情与冷漠。这里没有什么对错,需要的只是互相理解与宽容,互相帮助和支持。命题人看重的,就是这样一个思考的过程。
这两则材料的设置,稍有不慎,就会成为一边倒的煽情,在情感的宣泄中迷失了自我的思考与理性的判断。但命题者通过精心的语词暗示,将写作指向了对“情”与“理”的思考。中国是个人情社会,中国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