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在“人是什么”的高度看“语文是什么”

作者:廖晨兰    发布时间:2016/2/25    浏览:447

    

      站在“人是什么”的高度看“语文是什么”

     —潘新和教授访谈

在当下的语文教育研究者中,潘新和教授是很容易让人辨识的,因为他锋芒毕露,毫不掩饰对当下语文教育的批评。潘先生对语文教育史颇有研究,而且博采中西方著作,发明出一套新的术语来描述语文教学。他的文字风格也堪称诡谲,惊人之语频出。一开始,我对潘先生的访谈有不知从何处谈起的困惑,靠向他的思路,怕脱离现实语境;将就现实,又怕遮蔽了潘先生的锋芒。几番思量,我决定从他所发明的教法主义开始,引出这一篇不破不立的对话。

教法主义将语文教育带到了沟里

李节(以下简称):教法主义这个词是您发明的吗?主要针对什么而言?

潘新和(以下简称):是的。教法主义是我在《语文:表现与存在》的自序中提出的,是针对张志公先生反对探讨语文学科性质、目的、任务,主张要在实实在在的事情——教法上多下功夫说的。张志公先生在《科学态度和科学研究》一文中认为,讨论语文教学的性质、目的、任务问题是属于劳而少功或华而不实的事情。他说:不管对语文二字怎样解释,你反正得把这本《语文》课本教好。……我倾向于在这些实实在在的事情上多多下功夫,试试看,怎么教法效果最好,效率最高,多找出些办法来,多蹚出些路子来。这篇文章不是针对普通教师说的,而是对所有语文界同仁说的,张先生力求阐明何谓科学态度和科学研究,主旨是反对语文本体论、价值观研究,觉得这是的,不如研究听、说、读、写的教法来得实惠。我认为这一观点捂住了语文界价值理性的眼睛,拉车不看路,势必将语文教育带到沟里去。教法主义排斥语文教育哲学层面的思考与探究,以为不问语文是什么”“为什么教(学),只要有的教法就可以教好语文。本体论迷失、无价值的教法泛滥成灾,结果势必造成学生的语文水平每况愈下。

李:课标、教材是现成的,教师能琢磨的似乎只有怎么教,是不是这样?

潘:您的说法有一定道理,教师似乎只是课标的实施者、教材的执行者,他们只能教法;语文本体论研究确实也不应是语文教师的职责,他们多数人的学养不足以担此重任。这一职责主要应该由语文界的领军人物——课标制定者、教材编写者、学者、教研员等来承担。但是,这些该担语文本体论研究重任的人担起重任了吗?我认为没有。究其原因,与教法主义的误导不无关系。再加上大多数教师不去思考语文是什么、为什么学语文,而是课标说什么就是什么,教材怎么编就怎么教。这样研究出来的教法效果愈好,离真正的目标就愈远。由于语文界这几十年来一直遵循教法主义的路子,所以在本体论认知上并没有多少改进。

李:您不认同课标中对语文课程性质的定位吗?

潘:不认同。课标中语文是一门学习语言文字运用的综合性、实践性课程的定位,是一种功能性定位,属于工具性范畴,其认知水平,还不如1912年《小学校教则及课程表》中的定位:国文要旨,在使儿童学习普通语言文字,养成发表思想之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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