善行也需善解 解读《慈善法》
【关键词】个人募捐
停!必须与有资格的慈善组织合作“近年来,通过网络发布的爱心募捐或个人求助越来越多,亟待通过立法进行规范。”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秘书处法案组副组长阚珂指出,由于个人不是慈善组织,没有公开募捐的资格,且个人募捐存在不透明、没有规范管理等情况,对财产使用也没有约束,因此慈善法草案的立法原意是不赞成个人募捐的。
慈善法草案规定,不具有公开募捐资格的组织或者个人基于慈善目的,可以与有公开募捐资格的慈善组织合作,由该慈善组织开展公开募捐,募得款物由具有公开募捐资格的慈善组织管理。
【关键词】监督途径
慈善组织定期“晒账”,捐赠人有权查询
捐款到底用到哪儿了,有没有被滥用?这是捐赠人和社会公众关注的焦点。
草案规定:慈善组织应当定期公开向社会公众募捐情况和慈善项目实施情况。同时,捐赠人有权查询、复制其捐赠财产管理使用的有关资料。如果慈善组织违反约定用途,或滥用了捐赠财产,“捐赠人有权要求其改正;拒不改正的,捐赠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