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发《关于加强中小学教辅材料
使用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各市州教育局、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局、物价局:
根据教育部、新闻出版总署、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务院纠风办《关于加强中小学教辅材料使用管理工作的通知》(教基二〔2012〕1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我们制定了《关于加强中小学教辅材料使用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现印发给你们,请严格遵照执行。
湖 南 省 教 育厅 湖南省新闻出版局
湖 南 省 物 价局
关于加强中小学教辅材料
使用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
为切实规范中小学教辅材料管理,减轻中小学生过重课业负担和家长经济负担,提高教辅材料编写、出版质量,进一步完善我省中小学教辅材料评议推荐和规范使用管理制度,根据教育部、新闻出版总署、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务院纠风办《关于加强中小学教辅材料使用管理工作的通知》(教基二〔2012〕1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教辅材料评议推荐范围
我省教辅材料评议推荐种类分为与本省使用的中小学教科书配套的同步练习册、寒暑假作业和初中、高中毕业年级考试辅导材料。每个种类评议推荐的年级、科目如下:
(一)同步练习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