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关于开展市第四届教师“三字一话”比赛的通知

作者:薛琛    发布时间:2013/4/28    浏览:959

株洲市教育局

关于开展株洲市第四届教师“三字一话”比赛的通 

 

各县市区教育局、云龙示范区社会事业部,局直属各学校:

为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展示祖国语言文字的魅力,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和《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办法》,提高教职员工基本素质,更好地服务于教育教学工作。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株洲市第四届教师“三字一话”比赛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构建和谐语言文字生活。

二、比赛组织

由株洲市教育局主办,各县市区教育局协办,株洲市书法家协会负责专业指导评审。大赛成立组委会,由市教育局局长钟燕任组长,副局长徐晓芳任副组长。组委会设立办公室,由市语委办具体负责活动的组织和协调工作。

三、参赛对象

全市教育系统教师、干部、职工。

四、赛事安排

(一)时间安排

各县市区教育局、市直各学校于3月中旬至5月底组织教育系统教师、干部、职工开展初赛和复赛;市教育局6月上旬组织专家评委对选拔上交的作品进行评审。

参赛作品及报名信息表(含纸质和电子文档)接收截止日期为2013531日。报名信息表的电子文档(见附件1)传送市语委办邮箱:542644668@qq.com

(二)比赛分组

初赛、复赛分三组进行。第一组:市教育局机关组(含二级机构)。由组委会办公室组织开展。第二组:市教育局直属学校组(含市幼儿园)。由学校自行组织本单位的初赛、复赛。第三组:县市区教育系统组。由各县市区教育局牵头,在本辖区内开展初赛、复赛。

(三)比赛分类

“三字”比赛可用钢笔、粉笔、毛笔以楷书、隶书、行书书体书写。“一话”即以普通话参加比赛。

(四)作品要求

参赛作品均以楷书、隶书、行书书体书写,作品内容为古今经典诗文。书写作品选送数量:各县市区按比赛项目分别选送4幅作品参加决赛,即钢笔字、粉笔字、毛笔字3*4幅作品*楷书、隶书、行书3种书体=36幅作品(每县市区);市教育局各直属单位按比赛项目分别选送2幅作品参加决赛,即钢笔字、粉笔字、毛笔字3*2幅作品*楷书、隶书、行书3种书体=18幅作品(每校)。

选送作品均须参赛选手本人完成,不得由他人代写或描写,否则,取消参赛资格,通报批评。获奖作品一律不予退还。

1.毛笔类:尺幅不超过四尺整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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