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株洲军分区政治部湖南省株洲市教育考试院(通知)
政干〔2014〕27号
株洲市2014年军队院校招收高中毕业生
和普通高等学校招收国防生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教育局,县(市、区)人民武装部,有关中学:
为扎实做好我市军校生和国防生招生工作,根据省军区政治部、省教育厅《湖南省2014年军队院校招收高中毕业生和普通高等学校招收国防生工作的通知》(湘政选〔2014〕8号)文件精神,现就我市2014年军队院校招收普通中学高中毕业生和普通高等学校招收国防生工作有关问题明确如下:
一、政治考核、面试、体检的基本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的普通中学高中应届毕业生均可自愿报考军队院校(含国防生,下同),参加政治考核、体格检查和面试: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政治思想品德好,志愿献身国防事业;体格检查初检合格;填报了军校和国防生志愿、高考成绩达到本科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年龄在20周岁以下(截止当年8月31日),其中报考军队院校(不含预备军官学员、国防生)的,年龄不得低于17周岁(截止时间8月31日);未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