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先争优活动实施方案

作者:申玉箫    发布时间:2010/9/18    浏览:1649

关于在全校党支部党员中深入开展

创先争优活动实施方案

按照中央、省委的部署,根据中共株洲市教育局委员会《印发《关于在全市教育系统党的基层组织和党员中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株教党字〔201013号)的要求,结合我校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四中全会精神,以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为主题,以“推动教育科学发展,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为目标,坚持从教育实际出发,改革创新,务求实效,统筹推进党的建设其他经常性工作,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全面提高广大党员干部综合素质,使广大党员干部成为站在时代前列、勇于开拓进取的带头人,为服务师生群众、促进社会和谐、推动学校教育平稳发展提供智力支持和组织保证。

二、基本目标

创先争优活动,以创建先进基层党组织、争当优秀共产党员为主要内容。

(一)先进基层党组织的基本要求是,学习型党组织建设成效明显,出色完成党章规定的基本任务,努力做到“五个好”:一是领导班子好。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政治觉悟高,团结协作,勇于开拓,求真务实,勤政廉洁,有较强的战斗力和凝聚力,班子健全团结;班子拥有整体认同的核心价值观,具有较高的谋划教育发展、推进教育改革、勇于创新的能力和科学决策、依法管理和民主管理的能力;贯彻党的群众路线,认真研究和解决师生反映的突出问题,工作措施符合实际,成效显著,得到党员和师生的拥护。二是党员队伍好。党员整体素质较高,有较强的党性意识,能够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按照党章和发展党员工作的规定,坚持经常性的、有计划发展党员,建立“在党员中培养优秀教师”和“在优秀教师中培养党员”的“双培养”制度,措施得力,成效明显。三是工作机制好。紧紧围绕科学发展观和本校实际,切实履行党组织职责,做到规章制度完善、管理措施到位,工作运行有序、党建工作成绩突出。四是工作业绩好。学校各项工作成绩显著,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成效明显;思想政治工作深入细致,形成了积极向上的良好氛围;能够做到高质量地完成各项教育教学任务。五是师生反映好。尊重师生,爱护师生,诚心诚意为师生办实事;工作措施符合师生意愿,工作作风和工作实绩得到师生满意,党组织得到师生拥护,党员在师生、群众中有良好形象。

(二)优秀共产党员的基本要求是,模范履行党章规定的义务,努力做到“五带头”:一是带头学习提高。积极投身学习型党组织建设活动,带头树立重视学习、善于学习、终身学习的理念;认真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自觉坚定理想信念;认真学习科学文化知识,努力提高专业技能,成为本职工作的行家里手和岗位标兵。二是带头争创佳绩。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埋头苦干,开拓创新,无私奉献,在本职岗位上做出显著成绩。三是带头服务群众。关心学生,尊重学生,积极为学生解难题。四是带头遵纪守法。认真贯彻执行《党章》和党组织的决议决定,对党忠诚;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五是带头弘扬正气。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发扬社会主义新风尚,敢于同不良风气、违纪违法行为作斗争。

培养充分发挥战斗堡垒作用、先锋模范作用的先进党支部和优秀共产党员,努力促进我校教育事业又好又快的发展。

三、组织机构

(一)领导小组

负责全校创先争优活动的组织领导。

  长:林喜元  (党委书记)

副组长:夏立威  (党委副书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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