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南方中学2010年
“三热爱”歌咏比赛通知
根据株洲市教育局关于举办2010年株洲市中小学教学班演唱比赛通知精神,现将南方中学举办“三热爱”歌咏比赛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赛对象:
高一、高二年级,高三欢迎参加。
二、参赛内容:
1、每个班演唱两首歌。
2、校歌《光荣与梦想》为必唱歌曲,另一首自选,但要求内容健康向上。
4、参赛形式可多样化,但重在演唱全员参与(以教务科在籍学生的人数为准)。
5、演唱的指挥必须由学生或教师担任。演唱的现场备有钢琴、电子琴作为伴奏乐器,伴奏可由音乐老师或本班学生担任,也可使用CD碟伴奏。
三、 比赛时间、要求:
1、初赛的时间和地点由各年级组自定,届时请将拟定的初赛时间在4月22日前报体艺中心冯圣昆老师处,艺体中心将组织评委到场评比;学校还将组织电视台进行全程录像(由电视台派人摄像),迎接市教育局领导下校检查。(检查的重点是:是否举行了全校性的教学演唱比赛;是否是一个完整的普通教学班,是否全体在籍学生参与。)
2、各班自行组织,音乐老师下班进行演唱指导,各年级初赛于5月13日前全部结束,各年级的初赛必须由体艺中心派专业老师参与。
4、决赛时间:5月 19日晚7点
5、决赛地点:体艺馆
6、两首参赛歌曲时间不得超过8分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