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以人为本,构建和谐教育

作者:吴新民    发布时间:2009/10/27    浏览:734

坚持以人为本,构建和谐教育

                     ——学习十七大报告心得

吴新民

一、以人为本与和谐社会的内涵及相互关系

    党的十七大政治报告指出: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继续解放思想,坚持改革开放,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科学发展、社会和谐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基本要求。

科学发展观的核心是以人为本,胡锦涛同志曾经对“以人为本”的内涵作过精辟阐释,坚持以人为本,就是要以实现人的全面发展为目标,从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出发谋发展、促发展,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经济、政治和文化权益,让发展的成果惠及全体人民。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党的根本宗旨,党的一切奋斗和工作都是为了造福人民。要始终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党和国家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尊重人民主体地位,发挥人民首创精神,保障人民各项权益,走共同富裕道路,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做到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科学发展观是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大战略思想,科学发展观是推进我国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必须长期坚持的指导方针。

和谐社会的基本特征是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也是社会经济、政治、文化、教育的协调。社会和谐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属性。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我国新时期一项重要战略决策。没有科学发展就没有社会和谐,没有社会和谐也难以实现科学发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贯穿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全过程的长期历史任务,是在发展的基础上正确处理各种社会矛盾的历史过程和社会结果。我们既要通过发展增加社会物质财富、不断改善人民生活,又要通过发展保障社会公平正义、不断促进社会和谐。必须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更加注重社会建设,扩大公共服务,推动建设和谐社会。百年大计,教育为本。教育是民族振兴的基石,教育公平是社会公平的重要基础。构建和谐社会有赖于构建和谐教育,使得社会通过人的素质提高变得更加和衷共济、和睦相处、和谐有序。构建和谐教育,既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题中应有之义,也是广大教育工作者孜孜追求的目标。

以人为本是建设和谐校园的永恒主题。马克思主义认为,人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人是建设和谐社会的主体。在构建和谐校园中,必须坚持以人为本,以人为主体,以人为前提,以人为目的。教育是培养人的崇高的社会公益事业,以学生为本,以学生为中心,是教育的根本要义。瑞士教育家裴斯泰洛齐提出,教育的目的在于发展人的一切天赋力量和能力,这种发展应是全面发展、和谐发展、自由发展。人文教育的复兴,人文与科学的融合正成为发展趋势,并成为我国教育理论研究和教育改革实验的主流。教育实践中,情感教育、愉快教育、希望教育、主体教育、成功教育等正是体现了教育工作者对人文教育理念的探索。受教育的对象是人,施教者也是人,以人为本,是其应有之义。人文精神就是推崇以人为本,发展个性。学校要以服务学生全面发展为重点,做到“三个一切”,即一切为了学生、为了学生的一切、为了一切学生,让每一位学生都受到民主、平等的对待,让每一位学生的个性得到应有的尊重,让每一位学生都能健康成长,使他们学会做人,学会认知,学会做事,学会合作,学会生存和发展。

 

二、投身于“科学发展、社会和谐”指导思想下的教育实践

我们的学校要发展,必须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伟大实践中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努力学习、贯彻“和谐社会”重要思想,坚持以人为本、德育为先,实施素质教育提高教育现代化水平,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我们决定着学校的明天,学校也决定着我们的明天。在实践中,作为党员和政治教育工作者,首先要建立和谐、民主、平等的师生关系,教师要热爱学生、尊重学生、理解学生、信任学生和宽容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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