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市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申请指南
一、资助对象和条件:
1、对象:普通高中一、二、三年级学生。
2、基本条件:1、在籍在校;2、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3、未受到记过及以上处分。
二、资助比例和标准:
平均资助面为20%。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1500元,分1档3000元、2档2000元、3档1000元3个档次,其中,第一档资助比例控制在10-15%内。
三、申报程序:
国家助学金按学年申请和评审,按学期发放。
1、学生申请:每年10月10日前,学生向学校提出申请,填写《株洲市普通高中学生家庭经济困难程度调查表》,根据申报材料清单递交相关原始证件的复印件(户籍簿、低保证、残疾证、重大疾病住院证明等)。
2、学校审核。学校对学生的家庭经济困难程度进行量化评分和核查,并根据得分高低提出国家助学金资助名单和等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