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市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申请指南

作者:周小英    发布时间:2014/10/27    浏览:1129

株洲市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申请指南

 

一、资助对象和条件:

1、对象:普通高中一、二、三年级学生

2、基本条件:1、在籍在校;2、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3、未受到记过及以上处分。

 

二、资助比例和标准:

平均资助面为20%。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1500元,分13000元、22000元、310003个档次,其中,第一档资助比例控制在10-15%内。

 

三、申报程序:

国家助学金按学年申请和评审,按学期发放。

1、学生申请:每年1010日前,学生向学校提出申请,填写《株洲市普通高中学生家庭经济困难程度调查表》,根据申报材料清单递交相关原始证件的复印件(户籍簿、低保证、残疾证、重大疾病住院证明等)。      

2、学校审核。学校对学生的家庭经济困难程度进行量化评分和核查,并根据得分高低提出国家助学金资助名单和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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