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2009年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工作方案

作者:陈妍    发布时间:2009/10/10    浏览:1391

                               09年湖南高校招生录取方案

   为确保今年我省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平稳顺利进行,根据省委、省政府和教育部的指示精神及相关政策规定,按照省教育厅的统一部署和要求,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科录取工作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与要求

  总体目标:保平安、保质量、保公平
  指导思想: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坚持以考生为本,紧紧围绕保障考生的知情权、选择权、竞争权,严格执行教育部和我省关于普通高校招生工作有关政策规定,继续深入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进一步完善制度、严格管理、加强监督、优化服务,努力维护高校招生秩序和考生权益,确保招生录取公平公正,不断提高人民群众对高考工作的满意度和公信度。

  录取原则: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服务宗旨:一切为考生着想,全力为学校服务。

  二、录取管理体制、组织体系及岗位职责

  (一)录取管理体制。我省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工作在教育部和省招委会的统一领导下,由省招委会办公室(授权省教育厅和省教育考试院,下同)具体组织实施,全部实行远程网上录取。在湘招生高校和省招办按照教育部提出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原则实施新生录取工作。高等学校应按照向社会公布的招生章程中的录取规则进行录取,对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身体状况符合相关专业培养要求、投档成绩达到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并符合学校调档要求的考生,由学校确定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一般控制在本校招生计划数的120%以内),决定考生是否录取以及所录取的专业,同时负责对已投档但未被录取考生的解释。省教育厅和省教育考试院对高等学校执行国家招生政策、招生计划情况实行必要的监督,纠正违反国家招生政策、规定的行为。

  (二)组织体系及岗位职责分工
  1、录取工作领导小组。由张放平任组长,陈最华、申纪云、陈湘生、汤汉文任副组长,沈文忠、庄小平、郭建国、熊俊钧、符润中、潘送求、邓建国为成员。负责统筹、指挥全省高校招生录取工作,对招生计划执行、录取管理进行宏观调控和监管,处理录取过程中全局性问题和突发性事件。

  2、录取现场协调处置工作小组。由陈最华任组长,庄小平、潘送求、邓建国任副组长,余军民、刘国清、吴德平、朱天视为成员。在录取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主要负责协调、督促录取现场各部门、各环节工作的正常运转,全程跟踪、监控每一个流程的工作;负责工作运转中重大事项的决定和异常情况的处理,研处录取过程中出现的紧急情况、突发问题以及其他具体事项。

  3、录取操作岗位分组及职责。下设录取管理组、信息技术组、纪检监察组、信访接待组、行政秘书组五个工作组,录取操作每个组设若干个岗位,实行组长负责制。其具体职责如下:

  录取管理组:负责录取资格审查及有关手续的办理;负责招生计划(含本省院校投放量)的调整;制定批量投档条件文本;审查批件投档考生资格;审查招生学校提交的录退意见是否合理,监督计划的执行情况;负责部、外省院校艺术专业的录检;负责与各市州、招生院校的工作联络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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