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3年南航在湖南普通中学
高中毕业生中招收飞行学员工作的通知
各班:
根据教育部、民航总局关于印发《普通高校飞行技术专业招收飞行学生实施办法的通知》精神,为做好2013年南航在湖南省普通中学高中毕业生(含往届生)中招收飞行学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收自荐条件
(一)自然条件
招收对象须为普通中学高中毕业生(含往届生),男性,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录取时年龄不超过20周岁(
(二)身体基本条件
1、身高不应低于
2、体质指数(BMI)不应>24或<18.5。注:BMI=体重(kg)/身高(M)2
3、任何一眼裸眼远视力(C字表)不低于0.5(相当于E字表4.8以上);不应有角膜屈光矫正手术史;不应有色盲、色弱、夜盲、斜视,不应有严重的沙眼或倒睫。
4、不应有精神障碍、癫痫及其病史和家族史。
5、不应有恶性肿瘤,以及可能恶变或可能影响功能的良性肿瘤。
6、不应有传染性疾病,不应为艾滋病病毒(HIV)携带者。
7、 不应有病毒性肝炎、肝功能异常、乙型肝炎表面抗原(HBsAg)阳性。
8、不应有影响功能的骨骼、关节、肌肉或肌腱疾病,以及畸形、损伤、手术后遗症及功能障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