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市南方中学关于2019年度“金秋助学”活动的有关说明和注意事项

作者:段春霞    发布时间:2019/5/30 11:49:00    浏览:582

株洲市南方中学关于2019年度“金秋助学”活动的有关说明和注意事项

亲爱的全体高三学生,预祝你们高考大捷、金榜题名!

一年一度的“金秋助学”活动即将开始,现将有关事项告知大家:

一、资助对象:

具有株洲市户籍,我校高三年级就读,并考取大学二本及二本以上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或在株洲市务工一年以上家庭经济困难的外来人员子女)。

二、资助条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资助。(家里有两套及两套以上商品房或有消费用汽车的不得申请)

1、孤儿,烈士子女,优抚家庭子女;

2、“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

3、城乡低保户子女;

4、家庭困难职工子女(要求加入工会组织),家庭困难的进城务工人员子女(要求与企业签订一年以上正式劳动合同);

5、因家庭主要成员患重大疾病或家庭遭遇天灾人祸等造成特别困难的家庭子女;

6、家庭经济困难的残疾学生或家庭经济困难的残疾人家庭子女;7、其他有关政策明确规定需要给予特殊救助的学生;

三、资助标准

1、家庭一般困难的学生,一次性资助5000元。

2、家庭特别困难的学生,每年资助5000元,资助四年,共2万元。

四、申报程序:

1.本人申请:需要申请资助的学生,于6月14号下午两点半在学校多媒体教室开会,传达上级部门金秋助学活动事项,交代注意事项以及表格的填写,并领取填报《2019年株洲市贫困大一新生资助申请表》、《株洲市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程度调查表》;《2019年株洲市贫困大一新生资助申报材料清单》等各类表格;

2、学生在6月21号之前,根据《2019年株洲市贫困大一新生资助申报材料清单》里所要求的资料,上交学生科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3、学校将在6月25号进行初审。学校对申请人提供的证明材料进行初审,并进行家庭经济困难程度量化测评并排序;

4、6月30号之前,学校将学生个人材料输机汇总;

5、7月1号-7月7号入户调查。学校组织工作人员、成立走访工作小组深入贫困学生家庭进行入户走访调查核实,如实填报《2019年株洲市贫困大一新生家庭走访表》。

6、填报学生家庭财产登记表,核查申请学生家庭财产(查是否有二套商品房、有消费用小汽车),汇总信息。

7、学校7月12日上报教育局(学校申报工作结束)

8、7月下旬上级部门抽20%的学生进行走访发现有不实情况、不符合资助条件的申报者将对报送学校、审核人全市通报批评,取消资助资格,对上报单位年度考核作扣分处理。

9联合终审。8月初,市总工会、市教育局、市扶贫办、市慈善总会、市教育基金会等资助单位联合审核。

10、发放仪式,暂定8月22号举办发放仪式。(临时会通知)

五、注意事项:

“金秋助学”活动属于社会资助和地方资助,不属于国家资助,学生所提供的资料要求很严格,并由资助单位亲自审核来确定是否资助,因此,请同学们填报时字迹要工整,资料准备要仔细、充分,严格按要求准备资料。

                                    株洲市南方中学学生科

2019年5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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