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发展及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职宣传员1名,具体情况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任职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良好的思想品质和道德操守,奉公守法,爱岗敬业;
2.具有履行相应岗位职责需要的理论水平和专业知识,了解和熟悉学校行政管理工作及新闻宣传工作的特点和规律;
3.具有较强的沟通协调能力、团队合作和开拓创新精神,工作踏实、责任心强;
4.对本校文化认同度高,具有较强的大局意识与服务意识,良好的文字语言表达能力,能熟练运用计算机及办公软件。
(二)岗位职责
1.负责学校重要会议、大型活动的宣传策划、新闻报道。
2.负责对外宣传工作,协调各类新闻媒体开展对学校的动态报道、集中展示和重点宣传等,扩大学校对外影响。
3.负责校内网、微信公众号等平台的信息推送、发布管理及日常监测。
4.负责校报《晨曦》等的新闻采访、稿件采编、出版发行和年审工作;
5.完成学校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三)任职要求
1.年龄在1980年1月1日后出生,男女不限;
2.本科及以上学历,文秘、汉语言文学或新闻传媒类相关专业,有新闻报道工作经验者优先;
3.具有较强的文案编写能力,具有摄影、视频制作等专业技能;
4.熟悉中学宣传工作者,具有教师资格证者优先;
5.具有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责任心强,善于表达、沟通,具有较强的执行力,能吃苦耐劳。
二、聘期待遇
1.拟录用人员实行劳务派遣,与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学校与派遣员工签订上岗工作协议;学校尽可能提供职业发展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