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务科规范对教师宿舍的管理
我校急需解决住房困难的教师很多,租用教师宿舍一直很紧张。但是很多租用教师宿舍的教师私自转让转租房间,造成宿舍管理混乱。校领导在办公大会上郑重提出,为体现对公共资源利用的公平合理,要加强对宿舍的规范管理。总务科经过调查研究,对宿舍管理做出规定:
1、教师租用学校宿舍必须由本人入住,不得转让转租给他人;
2、教师租用学校宿舍但闲置许久未入住的必修退房;
3、教师退房必须到学校总务科登记,并上交住房钥匙;
4、需要租用学校宿舍的教师必修递交申请书到总务科,由总务科进行统一调配住房。
对违背上述规定的,将取消本人及其所在年级或科室年终评优评先的资格,情节严重者,将处以罚款。